走來走去 ( 沒有摩托車的時候,只好用走的了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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怎麼說起呢,這幾天在台北,靠的都是兩條腿,不斷的走來走去,從家裡走去咖 啡店,從咖啡店走去吃飯,從咖啡店走回家裡。不斷的走來走去。

平時,騎摩托車或是腳踏車時,約略五分鐘的路程,原來要走上半個鐘點,所以來回就要走上四刻鐘。在小學一二三四五六年級的時候,也是這樣子走路放學的, 雖然早上是坐車上學,可是下午老爸卻還沒有下班,只好自己不斷的走走走路回家。

據說我是全校離家最遠的一群,因為我排路隊第一隊,最先出發,最慢到家。更遠的,都坐公車去了,我記得以前小孩子的票是四元,後來漲了,要五元。

我家到底有多遠?感覺上好像是兩公里左右吧,以一個小鬼的腳程,就算半途不 亂玩少說也一樣要走上半個鐘點,有一次忘記帶下午上課要用的東西,就趁著午 休的三十幾分鐘,跟同學一起走很久回家拿東西,結果我媽不在,還是翻牆到二 樓進去的。

後來並沒有遲到,因為碰到認識的人載我們回去。

所以,想想,我好像從來沒有走路上學過。